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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开展法治培训 推动农场法治建设
发布日期:2024-05-29 17:39:00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547次

5月29日下午,农场组织召开新《公司法》《民法典》培训会。法律与风险防控部、农场机关各部室、各单位负责人及法务人员参加培训,会议由法律与风险防控部部长王永江主持。

本次培训会议邀请上海市方达(北京)律师事务所的衡珊珊律师进行专题讲座。衡律师围绕新《公司法》修订部分,结合《民法典》相关内容,从实践中出发,在《公司法》及《民法典》司法解释基础上,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和理论研究的成果,通过新法旧法对比,在实践过程中的具体理解和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总结。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,为今后业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。

王永江在总结时结合农场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提出要求,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学习新《公司法》的重要意义。新《公司法》改革系统的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公司法改革的经验,变化较大,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,深入领会,领导班子要带头学,把新公司法作为近期学习的重点,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,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,树立依法治企理念,带头遵法、守法、懂法、用法。二是对标新《公司法》修订要点,完善企业相关制度。新《公司法》修改涉及范围较广,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的影响,各企业要针对新修订的内容重点学习,结合企业实际完善相关制度,避免出现违法情形。三是全面精准抓好贯彻落实,提升依法治企水平。深刻理解新《公司法》对深化企业改革发展、经营管理、制度完善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依法治企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,加快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,助力农场企业经济发展行稳致远。

通过本次培训,进一步提升了农场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,帮助各企业加深对《公司法》《民法典》的理解,增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,提高全体干职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,持续推进农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。

培训结束后,法律与风险防控部为参会单位发放最新修订版本《公司法》。